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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作者: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全市人才优先发展实际需要,现将2021年株洲市双创精英人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和未来产业发展,聚焦产业、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生命健康、公共服务等领域,注重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和实际贡献要求,大力支持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省以上领先科研成果,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业绩贡献明显、具备领军潜力的创新创业精英人才和企业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并已在株全职工作。分为创新类精英人才、创业类精英人才和企业创新团队三个类别。
  (一)创新类精英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属于我市“3+3+2”现代产业体系,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实现产业化,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依托单位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为株洲市做出一定的经济贡献。
  (二)创业类精英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领办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5%(上一年度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放宽持股比例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株洲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在2至10年以内,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健康的财务状况,其成长性和创新能力较突出;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或属于乡村振兴、军民融合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突出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
  5.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或提供就业岗位20个以上;
  6.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带动致富能力强,实际贡献突出。
  (三)企业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科技前沿、颠覆性技术,与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民生保障紧密相关的科研领域;
  2.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承担过部省重大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财务状况良好;
  4.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创新类精英人才的其他条件;
  5.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登陆株洲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zzrc.0733.gov.cn),点击“办事指南”选择相应的人才项目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推荐方式
  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所属企业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联合向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推荐申报。市直有关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推荐单位通过“株洲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推荐截止时间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后顺延一个星期。
  (三)申报推荐要求
  1.同一法人单位推荐对象不超过2项(个人和团队);已入选株洲市领军人才的,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已经入选国家、省级、市级同类人才项目且还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本人才项目,避免重复支持。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推荐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四、扶持政策
  1.创新类精英人才给予10万元创新扶持资金,创业类精英人才给予2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企业创新团队给予30万元创新扶持资金。
  2.对入选的创业类精英人才,科技、发改、工信等部门可优先安排项目,总资助最高100万元。
  3.对入选的双创精英人才,直接参照D类人才提供配套服务。
  五、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1月2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0731-28687667、28687658
  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0731-28687673、28687676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13874895343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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