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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5作者: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策划、申报及实施监理;负责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参与拟订和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管理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研究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绩效评估机制。

(五)参与管理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工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市属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全市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六)推动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及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牵头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和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审核和论证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二)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十三)加强对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电子信息化建设、计算机与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及实施。

(十五)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全市科技发展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市地震局;4个公益类科研院所:林科所、农科所、水产所、环科院。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4427.8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208.76万元,财政预算定额拨款135.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3.4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4427.8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万元,机构运行2162.71万元;其他基础研究支出27.12万元,行政运行 915.84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1.92,事业单位离退休103.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82.0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8.42万元;行政运行(地震事务)112.37万元,地震事业机构 14.4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3413.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8.16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14.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株洲市科技局 655万元用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25万元用于株洲市专利奖评选;株洲市地震局 20万元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专项经费;株洲市农科所306万元用于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株洲市水产所8.12万元用于非税成本返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78.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35.3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市科技局、市水产所、市农科所因为以前年度单位运转经费较低,满足不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因为工作需要请求财政追加的。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35.09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3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5.92万元,2017年预算较去年减少14.22万元,减少约11%。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以及实行车改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减少。

(六)年初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初收支预算数为4427.86万元,较2016年初收支预算数增加718.86万元,增幅约19%。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财政追加了专项资金预算以及新增工作(人员工资调增、带薪年假、养老以及职业年金的缴纳等)增加了费用、以及水产所由差额拨款单位变为全额拨款单位。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三种费用合称。

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附件:

2017年株洲市科学技术局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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