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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14作者:信息来源: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策划、申报及实施监理;负责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参与拟订和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管理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研究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绩效评估机制。

(五)参与管理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工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市属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全市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六)推动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及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牵头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和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审核和论证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二)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十三)加强对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电子信息化建设、计算机与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及实施。

(十五)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全市科技发展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市地震局; 4个公益类科研院所:林科所、农科所、水产所、环科院。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370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492.7万元,财政预算定额拨款116.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9.6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3709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305万元,机构运行1252.87万元,其他基础研究支出8.12万元,行政运行567.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5万元,机构运行517.0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7,事业单位离退休100.5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6.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5.19万元,地震事业机构83万元,行政运行84.35万元,防震减灾基础管理40.7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095.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13.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1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305万元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专项;25万元用于株洲市专利奖评选;65万元用于地震观测台扩建;20万元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专项经费;90万元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推广;8.12万元用于非税成本返还。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5.9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25.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5年度预算数140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公务接待费减少10.38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部门预算中433.84万元。其中:办公费26.26万元、印刷费9.98万元、咨询费5.67万元、水费2.83万元、电费15.2万元、邮电费6.16万元、物业管理费20.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差旅费46.59万元、会议费35.25万元、培训费38.28万元、公务接待费25.63万元、维修(护)费26.67万元、劳务费5.36万元、工会经费5.88万元、福利费8.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信息网购购置2.18万元。

 

附件: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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