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刘平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8作者:信息来源:科技局政府子网
株科党字〔2011〕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民主推荐、公示,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平江同志任工业科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薇薇同志任人事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胡翠梅同志任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曦斌同志任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陈丹妮同志任计划财务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刘石云同志任地震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贺 莹同志任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何应军同志任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以美同志任知识产权局维权科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贺建辉同志任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 钧同志任知识产权局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文 闻同志任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福明同志任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 芳同志任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科科长;
姚良军同志任工业科技科主任科员;
邹 彬同志任农村与社会科技发展科主任科员;
雷 艳同志任科技成果科副科长;
扶学勇同志任工业科技科副科长(挂职);
刘醴谦同志任人事教育科副科长(挂职);
陈 群同志任知识产权局管理科科长;
言琳芝同志任知识产权局法规科科长;
彭春海同志任知识产权局协调科副科长;
唐宜勇同志任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除挂职同志外,原任职务一律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
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科技局。
中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1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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