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审批项目
发布日期:2014-12-02作者:市科技局办公室信息来源: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时限一览表
办 事 内 容 |
办事依据 |
办事地点 |
办事 程序 |
办事 时间 |
收费 标准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 |
《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关于对社会力量开办的非营利性科技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通知》(湘民发[2001]17号) |
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工业科技科 |
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考察、核准 |
十五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六条、十八条、十九条 |
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地震局 |
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
五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在地震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一条 |
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地震局 |
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办结 |
七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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